泰國禁止外國人工作項目有哪些? 給想在泰國開公司的人必須知道的事
泰國禁止外國人工作項目有哪些?
給想在泰國開公司的人必須知道的事
禁止外國人工作以及對違規行為的處罰/罰款。
禁止職業項目如下:
1. 手工作業
2. 農業、畜牧業、林業或漁業的工作 (特定部門或農場監督的專業工作除外)
3. 砌磚、木工或其他建築工程
4. 木雕
5. 汽車駕駛或其他非機動交通工具的駕駛 (國際飛機駕駛、叉車駕駛除外)
6. 店鋪出勤
7. 拍賣
8. 會計監督、審計或提供服務 (內部審計除外)
9. 珠寶鑽石加工
10. 理髮、美髮或美容
11. 手工織布
12. 蘆葦、藤、麻、稻草、竹薄膜的編織或製品
13. 手工桑紙
14. 漆器製作
15. 泰國樂器製作
16. 烏銀鑲嵌器製作
17. 金、銀銅飾品器具的製作
18. 石器製作
19. 泰國玩具製作
20. 床墊或被褥製作
21. 施缽鑄造
22. 手工製作絲綢製品
23. 佛像鑄造
24. 制刀
25、布傘、紙傘的製作
26. 制鞋
27. 帽子製作
28. 經紀或代理 (國際貿易業務中的經紀或代理除外)
29.土木工程分部的設計計算、組織、研究、規劃、試驗、施工監理或諮詢等專業工作以外的工程工作
30. 與設計、繪圖、估算、施工指導或諮詢有關的建築工作
31. 制衣
32. 陶器或陶瓷器皿製作
33. 手工捲煙
34. 導遊和旅遊業物相關工作
35. 個體小商販
36. 泰文字元手工印刷
37. 手工泰絲製作
38. 文書工作或秘書
39. 法律服務或法律程式 (仲裁、協助工作或代理仲裁程式除外)
2018 年 3 月 24 日,泰國內閣批准了關於管理外國人工作的緊急法令 B.E. 2561 (No.2)(“修正法令”)。
摘自
2018 年文件
為什麼這很重要
關於管理外國人工作的緊急法令的修訂 B.E.第 2560 號法令(“法令”)旨在促進更好地控制將外國工人帶入泰國的過程,並進一步促進與相關部門在外國人工作管理方面的合作,並將處罰修改為合理。
主要修訂是:
1. 擴大豁免工作許可要求的活動
2. 工作定義的修訂
3. 緊急工作許可延期
4. 不再需要註冊多個工作地點
5.報名截止
6. 減免處罰
減輕處罰
罰款和處罰根據不遵守情況減少如下:
• 以前沒有工作許可證工作的外國雇員將被處以最高 5 年的監禁、2,000 至 100,000 泰銖的罰款和/或兩者並罰。根據修訂後的法令,罰款金額從 5,000
泰銖到 50,000 泰銖不等。不再有監禁。
• 雇用外國人在沒有工作許可證的情況下工作或從事超出許可範圍的工作的雇主,每名外國雇員的罰款金額將降至 10,000 至 100,000 泰銖(以前為
400,000 至 800,000 泰銖)。
• 重複犯下同樣罪行的雇主可能會被處以最高 1 年的監禁、每名外國雇員 50,000 至
200,000 泰銖的罰款,和/或兩者兼施。此外,自法院最終判決之日起3年內,雇主也將被禁止雇用外國工人。
• 外國雇員在沒有通知註冊官的情況下從事必要和緊急工作,以前將被處以
20,000 至 100,000 泰銖的罰款,根據修訂後的法令已調整為最高 50,000 泰銖。
為什麼決定禁止外國人擔任這麼多工作?
我認為這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它關乎一個國家維護人民自身的主權和利益,保護泰國本地勞工就業機會權利和傳統技藝傳承,這對任何國家來說都是一個很好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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